日本是世界上最早提出并發展循環經濟的國家,在“環境立國”戰略的引導下,日本政府把環境保護推到更高層次的發展階段。2000年,日本國會正式通過了《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2002年12月日本政府內閣會議通過了《日本生物資源綜合戰略》。這2部法典的頒布標志著建立循環型社會正式確定為日本社會經濟發展的基本戰略。農業循環經濟作為循環經濟理論在農業生產實踐中的應用,在日本各地迅速發展起來。
一、日本多元化的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
在農業循環經濟發展中,日本各地因地制宜、各具特色,其中滋賀縣愛東町的農業循環經濟最為典型。愛東町的農業循環經濟經歷了4個時期:①基礎時期:1976—1991年的回收各類生活廢棄物、促進資源循環再利用階段。②探索時期:1992—1997年的廢食用油生物燃油化、資源循環再利用階段。③轉型時期:1998—2001年利用稻田轉作油菜、發展生物資源循環利用階段。④騰飛時期:2002年至今的生物資源綜合發展階段。從2002年開始,愛東町農業循環經濟形成了以發展油菜生產和綜合利用為核心內容的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
二、日本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經驗
1、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
為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提供法律保障日本在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過程中,認識到法律對社會發展的指引和依托作用,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早在20世紀70年代,日本政府就相繼頒布了與環境保護、廢棄物治理有關的法律。90年代開始,日本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了完善的循環農業法律體系,該體系可分為基本法、綜合法以及專項法。①基本法:主要包括《循環型社會形成推進基本法》和《食品、農業基本法》。②綜合法:主要包括《促進資源有效利用法》和《固體廢棄物管理和公共清潔法》。③專項法:主要包括《家畜排泄物法》、《肥料管理法(修訂)》、《食品廢棄物循環利用法》等。這3類法律法規從不同層面搭建起牢固的社會法律框架,為日本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保駕護航。
2、采取必要的經濟和行政措施
為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提供政府支持日本政府從經濟、技術和理念等方面推動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政策性保障措施,從政策、貸款和稅收上給予支持,以鼓勵農民進行生態農業投資。日本政府每年增加2000萬日元(100日元約合6.62元人民幣,2013年)投入,并采取保證金制度、征收環境稅、環保援助資金等措施,為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提供良好的經濟基礎。此外,根據政策規定,銀行對符合條件的環保型農戶提供最長期限為12年的10萬-200萬日元不等的無息貸款。同時,實施農業基本設施建設的農戶還會得到政府或農業協會提供的5萬-50萬日元不等的資金扶持,并減免7%-30%的稅收。另一方面,政府和有關部門將一些生產規模和技術水平高、經營效益好的環保型農戶作為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典型進行推廣,通過典型農戶的示范、窗口和輻射作用,引導促進農業循環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3、增加多渠道的推廣和宣傳
培養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公民意識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不僅需要完善的法律環境、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農戶的重視,還需要廣大社會公眾和社會團體的積極參與。日本政府非常重視國民農業循環經濟理念的培養,利用互聯網、媒體優勢,將環保意識深入到社會各個層面,充分調動國民資源循環利用的積極性,使民眾認識到建設農業循環經濟的責任。在日本,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等循環經濟理念家喻戶曉,有87%的農戶贊成并實行農業經濟再循環發展?!妒称窂U棄物循環利用法》等法律,也得到了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三、中國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中存在的問題
較之日本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模式及過程,中國在基礎設施、政策扶持、研發水平、生態環境等方面均有不足,阻礙了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進程。
1、基礎設施薄弱
在改革開放的幾十年里,中國農業經濟實現了連續增長,農村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改變,農民生活得到了不斷改善,但與日本相比,在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方面還有一定差距。農業生產方式落后、生產效率低下、硬件配套不全、農村和農民可持續發展、環保理念不強。目前,中國60%左右農民的耕作習慣和耕作方式仍以牲畜、手工為主,機械化程度落后于日本等發達國家。農業產業鏈短,農產品加工和農民市場化水平低,農產品深加工不成熟,加工率為40%-50%,僅為日本的一半,一線農業生產者獲得的比較收益只有日本的67%。此外,農村基礎設施落后,水力灌溉設施不配套,對農業循環經濟理解不到位,對綠色清潔生產和農副業產品廢棄物循環再利用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了解甚少,只有45%的農民了解或知道農業循環經濟理念,這阻礙了中國農業循環經濟的快速發展。
2、政策扶持力度不夠
和諧社會倡導經濟、社會、政治、文化、生態等方面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是中國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提供了政策保障,但由于中國人口多、底子薄,東西部、城鄉之間發展不平衡,國家有限的資金覆蓋面不廣,政策執行不夠有力,對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扶持力度與日本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中國政府每年投向農業循環經濟的資金只有日本的60%,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科技服務、人才輸出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夠。而作為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主體,農戶存在資金缺乏、信息閉塞、技術落后等問題。
3、農業科技研發水平較低
以袁隆平、任正隆為代表的科技工作者,兢兢業業地工作在農業科研戰線,推動著中國農業經濟的快速進步發展,創造了用全球不足9%的土地養活全球近21%人口的奇跡。但與日本相比,中國農業生產力水平整體不高,科研水平總體落后,農業高新技術研究更是處于起步階段,這與中國財政在農業科技研發投入不足有直接關系。中國農業科技研發水平較低,不僅表現在科研人員的數量和質量上,更重要的是在科研成果及技術轉換上。中國農業科研成果的平均轉化率僅為30%-40%,同時,中國對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技術重視不夠、進展慢、突破少,這種狀況嚴重制約了農業循環經濟技術的應用與推廣。
4、自然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
中國人口多,人均資源擁有量不足,在經濟高速增長的過程中,環境承載力脆弱和資源不足不期而遇。生態環境惡化,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已占每年GDP的3%-8%。近些年自然災害不斷加劇,地震、霧霾、沙塵暴、干旱、泥石流、洪澇等災害頻發,給農業造成了巨大損失。生態環境問題對于經濟落后地區尤為棘手,資金的缺乏和土地資源過載,造成土地荒蕪、沙漠化進而引發貧困,資源循環再利用觀念淡薄,嚴重制約了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人們往往為了追求短期利益,犧牲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加劇了農業生態環境惡化,阻礙了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
四、日本發展農業循環經濟對中國的啟示
1、建立健全農業循環經濟政策法規
不同于其他經濟形式,農業循環經濟是政府導向型經濟,政府有責任建立起良好的制度和法律環境,使農業經濟步入可持續發展之路。首先要構建農業循環經濟政策支持體系,完善農業投入政策、土地承包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社會保障政策等內容。其次要充分發揮政策的調節作用,適時采取稅收、信貸、財政扶持等手段,鼓勵農戶發展農業循環經濟,保障農業循環經濟健康快速發展。此外,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還需要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上給予保障。中國現有的一些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立法實踐和探索,尚不能形成體系,要加快制定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法規,確保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有法可依,有據可循。
2、完善適合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財政體系和市場體系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財政支持和健全的市場體系。從財政角度,一要加大對農業和農村的資金投入,二要建立國家、集體、個人多渠道融資結構,三要發揮私人資本的作用,鼓勵并引導私人資金投資發展循環農業。此外,要積極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充分發揮市場作用,優化配置農業資源,引導各地因地制宜選擇適宜的農業循環經濟發展模式,優化調整產業結構,避免農業循環經濟的盲目性和滯后性。同時,不能忽視日益稀缺的自然資源,要建立合理的價格機制,如水資源、電資源價格機制,通過建立公共物品的使用付費制度,解決經濟發展和環境惡化的問題。
3、構建科技創新體系,加強人才培養
人才是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關鍵,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技術創新對農業循環經濟發展的增速器作用。實現技術創新,首先要保障科研經費投入充足,加強農業科研人才的培養,為中國發展農業循環經濟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其次要完善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優化農業科技推廣隊伍,加強各類科研機構、大專院校、農戶之間的交流合作,建立產、學、研一體化的發展模式,加速農業科技向生產力的轉化。最后要建立并發展農業循環經濟體系,如綠色高效生態畜禽養殖技術、立體種植和間作套種技術、一體化循環養殖技術等,鞏固并提高農村可再生資源的綜合循環利用水平,促進農業循環經濟的發展。
4、轉變傳統觀念,發展農業循環經濟
集中各方力量,加強農業循環經濟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加快建立綠色經濟核算制度,盡快在全國范圍內實施世界銀行推出的綠色GDP國民經濟核算體系(EDP),促進各級政府轉變片面追求GDP高增長的傳統觀念,堅持科學發展觀,樹立正確的發展理念。通過農科頻道、農業電臺、宣傳畫冊等進一步宣傳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益處,讓老百姓成為發展農業循環經濟的忠實踐行者和擁護者,不斷推進中國農業循環經濟的快速穩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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