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保護法于3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首部流域法律,長江保護法將全方位守護母親河。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指出,長江保護法的定位,首先是一部生態環境的保護法,把保護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放在壓倒性位置,建立健全一系列硬約束機制,強化規劃管控和負面清單管理,嚴格規范流域內的各類生產生活和開發建設活動。
水利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多部門近日密集發聲,對下一步長江流域整治和修護作出部署。據了解,最高法將探索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適用,依法及時充分運用環境保護禁止令。農業農村部也將加大對有關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此外,為健全長效保護管理機制,《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也將加快出臺。
據悉,在推動長江流域高質量發展方面,人民法院依法運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等司法手段,助推鋼鐵、石化、造紙、農藥等重點行業技術設備升級和清潔化改造,促進節能減排、低碳發展。